美国会计准则超载的原因、影响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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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当局深知只要提供符合会计准则的信息,就不会遭到外部审计师的反对,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法律诉讼的风险。在实务中,企业管理当局可能选取或操纵经营业务方式以减少在信息提供与查账方面的成本支出,从而达到粉饰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目的。安然、世界通信等巨大财务舞弊案的管理当局就非常热衷于在纷繁复杂的会计准则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空子”。
注册会计师是资本市场的“看门狗”,理应把重点放在审计上,执行严格的审计程序,对客户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发表意见。但是,面对数量越来越多且越来越复杂的会计准则,似乎注册会计师们的判断能力不增反降。2001年12月4日,安达信首席执行官乔·贝拉尔迪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安达信无权迫使客户披露隐藏在特别目的实体内的风险和损失。客户常说,准则并没有要求对此予以披露,你不能要求我遵循更高的标准。”可见他把安然公司失败归因于准则,就在同一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表声明,也对庞杂的准则提出了批评。
启示:我国目前已颁布了16个会计准则,还有20多个准则正在全面研究阶段,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面世,可见我国准则制定的力度很大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可以预见我们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准则出台。如何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防范准则超载,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理顺准则制定权,避免准则体系复杂化。依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的准则制定权目前的安排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司,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和信息披露应当要遵守的标准的制定权则归属证监会。由此可见,准则制定权主要由财政部与证监会分享。在此横向配置准则制定权的格局下,存在部门之争在所难免,但应避免各自为政,各自搞出一套准则的局面,这就要求两部门加强交流与沟通,对准则规范的范围、准则的基本要求、准则的措词、准则的解释等各方面进行磋商与合作,消除不和谐之处,避免准则体系复杂化。2.加强概念框架的研究,两种准则导向兼收并蓄。从上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并未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得到前后一致的贯彻实施。这个教训我们应该吸取,要结合我们的国情,研究、制定出逻辑严密的、综合性的、总括性的会计基本概念及其框架,并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同时,从目前我国准则的行文看,我国的会计准则偏向规则基础模式。但从长远看,我们要对两种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兼收并蓄,对“特殊性”、“关键性”的经济交易和事项可以采用规则基础,以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管系会计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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