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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运用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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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永久性差异,当税法允许税前扣除时,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反之,则不作纳税调整。

  2.若为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应计入“递延税款”账户。但是,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这里的时间性差异既可能是新发生的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也可能是转回的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二是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的计算,应是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而不是新旧会计政策之间的差异。例如某公司2000年12月份购入设备1台,当即投入车间使用。账面原值1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使用年限10年,会计按8年平均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10年平均计提折旧。自2003年1月1日起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为:双倍余额递减法2年折旧700万元-税法2年折旧320万元=380万元。而不是700万元-400万元(会计平均年限法2年折旧)=300万元。三是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纳税的影响应遵循谨慎原则。比如,某生产设备由于变更折旧政策而产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1040万元,本年度用该生产设备生产的甲产品对外销售40%,则计入“递延税款”账户的纳税影响数为1040×40%×33%=137.28.其余60%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是否能够转回具有不确定性,故作为永久性差异处理。

  四、应正确处理不同的会计差错

  以下几种会计差错的处理:

  1.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处理。

  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进行追溯调整,并特别注意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的调整。

  3.一项特殊的会计差错-滥用会计政策。例如[3]:甲公司2000年初取得丙公司40%的股权,并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但是甲公司仍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初甲公司将对丙公司的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视为滥用会计政策,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做出有关账务处理,不能作为会计政策变更看待。 

  五、应特别关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可靠性问题

  会计估计指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估计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新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利,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会计估计。同时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带来了挑战,下列问题应引起特别关注:

  1.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如在2002年年报中,沪市涌现出许多一次性计提大量资产减值准备或预计负债的上市公司,许多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损益调整,“一次亏个够”,以免出现连续多年亏损,借以逃避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对于此类事项应按照滥用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2.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在转让时又转回的处理,此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是有关资产本年度价值恢复所致,则可确认为本年度收益;(2)如果是因为以前年度滥用会计估计而低估有关资产价值所致,则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3)如果有关资产的转让价格显失公允,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视为接受捐赠而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3.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估计审计进行时,应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新的会计准则和新的会计制度赋予了企业更多的变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权利,注册会计师难以找到有说服力的理由予以干涉,使得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认定进行再认定时的难度和风险加大了。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会计报表时,应当谨慎地复核和测试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赖以估计的假设、条件和处理过程,特别关注被审计单位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是否适当,以此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或数额是否适当和充分。必要时,可对会计估计的结果进行“独立估计”,以确定被审计单位会计估计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六、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所得税的正确计算和账务处理

  国税发[2003]45号及财政部的财会[2003]29号文,对企业接受捐赠事项的纳税做出了新的规定。主要内容是:(1)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对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均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纳税时限规定为接受捐赠当期。若捐赠收入金额较大,经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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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07-4-10 1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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