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财务总监网首页
  • CFO认证培训
  • 公开课程
  • 专家委员会
  •   证书查询
  •   教学专区
  •   财务文摘
  •   CFO论坛
  •   在线报名
  •   联系我们

文摘分类

  • CFO财务管理
  • 案例分析
  • 财务分析报表阅读分析
  • 全面预算管理
  • 内部控制与审计
  • 税务管理与筹划
  • 会计准则
  • 企业战略
  • 财务战略
  • 绩效管理
  • 政策与法规

近期培训课程

  • 《企业战略》2007年03月24-25日
  • 《财务报表解释》2007年04月14-15日
  • 《绩效管理》2007年05月12-13日
  • 《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2007年05月19日
  • 《财务战略》2007年6月09-10日
  • 《纳税筹划》2007年06月16日
  • 《剑桥高级财务管理》待定

您现在的位置: 湖北财务总监网 >> 财务文摘 >> 税务管理与筹划 >> 文章正文

个人所得税问题集锦

湖北财务总监网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总共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只要这11个征税项目任何几项合计数额达到12万,就必须主动申报。如果纳税人年工资所得5万元,租房收入5万元、股票买卖收入10万元,合计20万元。即使这个纳税人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也仍需办理纳税申报。

问:哪些所得可以不在纳税范围中?
答:有3项收入不算在年所得中:一是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免税所得,如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保险赔款、军人转业费和复员费等;二是可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三是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问: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税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国家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对于股票转让收入,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为什么是12万?
答: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告诉记者,12万的标准是税务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论证得出的结果,可以说12万就是税务部门制定的一个高收入者的门槛。杨志清介绍,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根据一种普遍的经验,所谓的高收入者,应该是人均收入的10倍。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副司长丛明也对媒体表示,全国个人所得税座谈会上,税务专家初步拟定将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列入中等收入人群,税务部门将高收入者的门槛定为12万元是合理的。
  可是,这仍不能解释人们的质疑,12万作为强制申报起点,是不是过于僵化?11.9万需不需要报税?而且,中国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巨大,12万代表的财富和购买力是不是也差距悬殊?另外,每个人的经济负担不一样,单身青年和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是不是适用同样的标准?
  杨志清介绍,政府规定强制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纳税状况、职业和地区构成,并为下一步个税制度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强制申报并不是要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12万只是申报的门槛,并不意味着12万以上要交更多的税。只要平时依法纳税,这个规定对纳税人没什么影响。”杨志清说。

问:最后一个质疑,属于纳税人的天赋权利,我们为什么要交税,我们交的税用到哪里去了?
答:国家设立个税的目的是非常崇高的,就是希望以此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分化过大、让社会失去平衡。这也是每一个纳税人所希望的。
  可是要知道我们税收的具体去向却不是件易事。记者查了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国2005年国家税收合计为30866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7.6%,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2094亿元,占税收总额的7%。2006年财政预算中中央用于“三农”的支出为3397亿元,约占中央财政收入16000亿元的25%,教育支出4546亿元,占28%,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到4181亿元,占26%,公共卫生领域1193亿元,占7%。人们关心这些钱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的去向,具体的支出账单,但这却无从考察了。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4-16 10:23:36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多数有钱人在税官掌控中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关闭窗口】 【打印】

    湖北财务总监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3550号  湖北财务总监网 | 专业致力于财务管理培训

    联系电话:027-82609920 82622273 传真:027-82609920 电子邮件:hbcfo.com@gmail.com

    主办单位: 中国企业联合会 | 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岗位认证培训湖北省项目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