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大事记
发布时间:2007-07-20 来源:本站整理发布
·1986年颁布《企业破产法(试行)》。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单位成立起草组。
·九届全国人大期间,起草组继续进行这一工作,同时着手继续修改破产法草案。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8月2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了新一届破产法草案起草小组。
·2004年6月,企业破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