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08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3月份。
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者,其学历已达高一级教师资格条件,并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3. 高等学校非师范专业(含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本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毕业后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4.社会人员中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
5.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
1.考试方式:参加两门课程的系统培训;统一参加考试;通过者颁发合格证书;申请报考普通话等级考试;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试讲和换发资格证书等工作(须获得两门课程的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者)。
2.以《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培训与考试指导书》(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3年7月第一版)为依据确定,各层次考生备考使用教材为: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备考教材使用《幼儿教育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4.申请其他类教师资格,备考教材使用《当代教育学》(袁振国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教育心理学》(李伯黍、燕国材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二版)。
1.高中以下教师资格必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含在校学生);
2.初中以下教师资格必须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即可;
3.小学以下教师资格必须高中以上毕业即可;
1.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5元/科。考生报名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蓝底两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证书加盖地方教育局钢印,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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